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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电改后各省蜂拥设立的售电公司一览(表)

  截至目前,新电改9号文发布已两月有余,其最大改变便是售电侧的放开,售电公司如“雨后春笋”般出现。据不完全统计,在广东、江苏、山东、黑龙江等第已经注册成立了10几家售电公司。同时各地还有很多公司正在进入注册程序和准备注册之中,这标志着我国由电网公司主导售电业务的传统模式将被打破。

  业内认为,电力行业具有盈利质量高、现金流状况佳、资金周转快等优势,因此成为国企、民企、社会资本争夺的一块肥肉。曾鸣表示,目前售电公司的蜂拥成立只是说明大家看好这个市场,但如何售电是关键,因为售电没有那么容易。“电网公司参与竞争售电吗?竞争性售电公司与电网公司有什么合作关系?售电公司投资配电网可以吗?售电公司具体有什么资质才能售电?这些问题还要在接下来的电改细则中寻找答案。”

  曾鸣建议,售电公司的目标要与电改的初衷一致,注册不要一头热,要想好盈利模式、竞争力以及如何提供综合能源服务,并且要紧跟电改细则和相关政策。电源企业介入售电业务这条路子比较可行,电源企业多是国有企业,包括五大发电集团、各省属发电公司,所以即使在改革中出现了一些状况,如在制定具体细则时没有想到或者推动过程中产生了新问题等,会相对比较容易解决。同时,凡是进入售电业务的市场主体,现阶段都需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,不能完全唯利是图,而央企、国企原本就需要承担这类社会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