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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吹响建筑节能改造冲锋号

 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“五位一体”的总体战略布局。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,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。节能减排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,而建筑历来是碳排放和能耗大户。专家分析指出,目前建筑能耗已占我国城市能耗的四成,对于城市林立的第一经济大省广东来说,发展绿色建筑将成为我省推进节能减排、加强生态文明、建设美丽广东的重大战略之一。

  2013年11月11日,广东省政府发布《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》(下称《方案》),吹响了以发展低碳绿色建筑来加强广东生态文明建设、推动广东绿色低碳发展以及新型城镇化的冲锋号。

  粤绿色建筑数量全国第二

  国家分解给广东省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任务是“十二五”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19.5%,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8%,为全国各省份中最高。

  然而,广东省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与能耗已经处于国内较低水平,我省要完成“十二五”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面临巨大的压力和困难。节能减排必须向潜力最大的建筑领域求突破。

  省委、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发展低碳绿色建筑工作。近年来,在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,我省绿色建筑取得了长足发展,全省绿色建筑面积数和项目数均位居全国第二,仅次于江苏,为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。目前全省已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达到了123项,总建筑面积1241万平方米,其中2012年新增73项,建筑面积902万平方米。

  但省住建厅专家指出,纵观全省,绿色建筑的发展还存在各地发展不平衡且重视程度不一、财政扶持力度不足、宣传力度不够等,部分地区缺乏对绿色建筑的正确认识。因此,为全面推动我省绿色建筑事业发展,制定我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十分必要。

  发展绿色建筑促城乡建设升级

  省政府在《方案》中再次强调,大力发展绿色建筑,加快转变我省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,促进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。

  今年1月1日,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今年1号文件转发了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《绿色建筑行动方案》(下称《行动方案》),对我国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、指导思想、主要目标、基本原则、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和详细的要求,并明确要求各省份要制定相应的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。

  针对我省推进建筑节能、发展绿色建筑的实际情况,我省《方案》提出了11项重点工作任务,对国家《行动方案》所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和细化。省住建厅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请示中,提出了推进我省建筑节能工作发展的5项重点工作,并得到了朱小丹省长和许瑞生副省长的批示。

  我省《方案》中的“大力实施城市降温行动、严格落实新建建筑节能工作、全力打造绿色建筑试点示范、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、不断加强建筑节能科学研究和标准化工作”5项工作任务是在《行动方案》的工作原则下确定的,体现了我省的特点和工作创新。其他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是在国家《行动方案》的基础上加以细化,使之更为具体和可操作。

  参与论证我省《方案》的专家、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杨仕超表示,发展绿色建筑是建筑转型升级的方向,是今后建筑节能工作发展的重点。它既是解决建筑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的需要,也是丰富、完善、更新、拓展传统建筑学内涵的需要,是21世纪建筑发展的必然趋势。“广东在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、推进节能减排的节点,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方案,可谓大势所趋,正当其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