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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财政首次竞争分配节能减排资金

  近日,2013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名单,在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公示一周后确定,河北石家庄市、唐山市,辽宁铁岭齐齐哈尔、铜陵、南平、荆门、韶关、东莞、铜川等10个城市,确定为2013年“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”。与以往不同的是,这10个城市并不是由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“敲定”的,而是完全由专家通过公开评审从15个入围城市中选定的。这一方式,开了中央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的先河。

  新入选的示范城市,将优先享受中央财政各项节能减排政策倾斜;对列入节能减排实施方案、但现有政策未覆盖的项目,中央财政将根据项目投资、节能减排效果等情况给予综合奖励。同时,示范城市所在的省级财政也将安排一定资金,专项用于城市节能减排。除现有政策向示范城市倾斜外,中央财政还将按照3年示范期,每个城市15亿元至20亿元的规模再安排综合奖励资金。

  “中央财政资金分配,由行政主导到地方竞争答辩、专家评审决策,意味着财政资金分配制度的进一步完善。这种形式有利于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,同时也减少了资金分配中的权力寻租。”评审专家、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说。

  事实上,这种创新的财政资金分配形式,近年来已在广东推广实施。最早实行竞争性分配的佛山市南海区,将这一机制引入到企业技改、公共服务、社会民生等多个领域。

  2011年,经过专家评审,南海有三个社区共获得300万元财政资金,用于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建设。如今示范中心已经建成,可以为老人们提供医疗护理、康复保健、文化娱乐等服务,解决了“空巢”老人居家养老的难题。

  为确保财政专项资金落到实处、花出效果,南海区创设了一整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。项目资金分批发放,只有达到事先承诺的效果,项目才能获得全部资金。区人大、监察、审计、财政等多部门联合对50万元以上项目“全程追效”,项目绩效评估结果直接影响到领导和部门的“政绩”。

  刘昆说,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是一项改革创新,从一些地方实施的效果看,改革打破了以往平均分配和逐级下达财政资金的分配模式,在二次分配环节引入竞争机制,把钱用在刀刃上,切实调动了各方的积极性,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,有利于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。

  财政资金分配实行公平竞争、专家评审,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。刘昆表示,今年中央财政对节能减排和中储粮粮库维护专项资金,在分配上实行了专家评审和竞争机制。财政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减少的同时,资金使用方案更加完整,资金绩效目标更加明确,资金分配上的公信力大大提高。下一步将总结完善,扩大范围。